比特机器人

区块链上人的信用是社会化信任,基于经济原理运作。人活的越久信用的预期价值越大,作恶动机越小。而机械世界的信用是对于科学原理的信任,基于可反复验证性。从对未来的稳定预期角度看,机械化是区块链更深影响现实世界的途径。区块链盒子里的苹果不是人放进去的,而是机器。苹果本身甚至不是人种植的,而是直接在机器农场培育和管理。在投放到区块链里进行交易的时候,信息已经是真实可靠的,最后由机器人运输队完成物流。但似乎很多时候机器人也会出错,比如看似最为可靠的ATM取款机。英国有大量取款时双倍吐钱的案例,但大部分银行都没有发起诉讼,即使起诉,惩罚力度也不大。因为ATM业务作为银行传统柜台服务业务的延伸,其失误的责任当然应该由银行来承担,正如银行不能因其柜台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而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样。所以英国《银行业惯例守则》对银行的定式条款施加了具体限制:银行可以免除 或减轻《银行业惯例守则》中没有免除的持卡人的责任,而不能加重其责任。但类似案件在国内却是相反的走向,2007年许霆案就因为恶意占有最终判以五年有期徒刑。

我们可以看到,当机器是人的代表,那么机器的行为也是人的延伸。在分歧处理上,是背后代表人力量的对抗。英国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和中国既得利益群体的强势,造成了相同案件完全不同的判决结果。但是当机器发布到区块链之后,他的责权义务如何判定?共识机制是由所有矿工建立的,而机器的执行代码是开源多方贡献的。中心化社会在寻求对比特机器人的约束时,无法归责到具体个人,所以一般会引入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以及保险机构。评估机构基于专业知识对机器人进行基础检查,包括了EVM代码、机器人和智能合约的通讯,以及机器人自身软硬件设备。而保险公司基于评估结果和机器人的历史运作情况,设计保险合约。使用该比特机器人时可以选择购买该保险。上述过程可以扩展到区块链去中心化平台里,就像上文比特人的开放信用体系一样。机器人和EVM的代码开放给社区进行验证,验证者基于自己的能力和信用评级,公平竞标该机器人的保险合约。使用者在其中自行选择,支付的保险费作为赔付基金,未消耗的盈余作为验证者的激励。

个人信用和机器人信用的最大差异就是追责机制。比特人信用作为事前参考,只在发生了恶意事件后,通过线下追责。而比特机器人的信用是事前通过保险基金池来实现的。验证者完成验证后充值初始化赔付基金,每一个购买保险的用户持续对该基金充值。发生恶意事件后,从基金池进行有限赔付。超过赔偿极限外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这就是为什么在科幻电影里,我们对人工智能有先天的恐惧。因为面对坏人我们可以报仇,而面对邪恶机器人,我们反而显得异常无力。机器是没有恐惧和道德的实体,反过来说,其实机器也异常公平和高效。现在的机器人还停留在单一职能的工业化领域,当生产出具有人工智能的通用机器人以后,随之而设立的一整套管理体系,并不会比管理人的机制简单。因为这样的机器人,不再是简单可预测的,超大规模的深度神经网络已经超越了创造他们的科学家的理解能力。在我们企图将人进行物化管理的时候,机器反而在人化,最终在基于经济原理的社会化信任平台,达到统一。

results matching ""

    No results matching ""